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昨天聽到趙一百說克勞德用單眼照的相片很遜
失敗中的失敗、爛、旁邊玩沙吧、去死吧!
屙~ 玩沙跟去死吧是我加的
我突然替克勞德感到一陣心酸 雖然我也常虧他 他應該會更自卑吧!
雖然是開玩笑
但 是
這就是言語暴力啊! 並不會因為你用了其他理由就有權傷害人家「幼小」的心靈
 
就像邱毅的假髮被拔下來
我們都很高興終於還是有人可以剋制牠的
 
屙~ 不是 我的意思是說 我們不能因為自己的好惡而變成暴力
陳幸妤之所以在紐約街頭大罵 
不也是這些「妓」者用「群眾有知的權利」這個理由 侵犯了別人的人權嗎? 知的權利也應該建立在不侵犯別人的前提下吧?
要我看到像白雲的人站在房間外面要採訪 我應該也會受「驚」吧!!
無怪乎當初恐嚇郭台銘的「妓」者也會受不了
尊重才是人權 並不能以新聞自由或是知的權利來無限上綱 他們多半認為人權是啥? 能吃嘛?
  
很多事情要有同理心
有朋友說:陳幸妤又發飆了 後來我只說要有同理心 他們是一直跟著她直到她受不了才發飆的
朋友回說:誰叫她要污錢、叫她把錢吐出來、關起來之類的
我後來根本就不想跟他爭論
但是法律前大家不是都是無罪推論的嘛? 還是你認為有罪就是有罪了? 那你置司法於何處?
 
 不過也難說啦! 反正大水庫理論都能過關了
有差這樁嗎?
其 實
坦白說 最近賺錢都來不及了 至於總統有沒有美國籍 或是內閣是不是腦殘 
我們已經無力去關心
這就是現在可憐的一般民眾所能做的 無奈當權者卻還是一股腦的自以為做的很好 不知道台灣的劫難會到何時
 
PS:還想把翠玉白菜借給大陸展示?
你也不想白菜回來 變成黑心白菜吧! 搞不好根本回不來 阿呆

TVBS記者范琪斐痛批:臧國華讓我覺得好丟臉 社會中心/綜合報導 
  陳幸妤此次的紐約之行讓中天新聞駐華府的記者臧國華一夕爆紅,而陳幸妤在離開紐約前再度針對臧國華開砲,痛批他踰越採訪界線,讓她覺得很沒安全感。
  TVBS駐紐約特派記者范琪斐也跳出來在部落格痛批臧國華,她今(8)日寫了一篇《致中天新聞部主管的一封信》,文中表示每次跟臧國華採訪同一條新聞時,就感到非常頭痛,因為必須擔心臧國華「破壞新聞」的能力;而像臧國華這樣的採訪行為在美國是可以報警的。
  范琪斐在文中一開頭就寫道:「我可以懇求你們不要再讓我覺得身為一個台灣人很丟臉嗎?」她在文章中指出,旅館的警衛把她誤認為陳幸妤,還詢問她「那個騷擾你的人沒有再騷擾你了吧?」
  范琪斐表明身分之後,旅館警衛向她表示,先前有一個高高胖胖的台灣記者(臧國華),在陳幸妤房間門口,拿了兩支麥克風要進行採訪;陳幸妤當場大怒,下樓要找警衛處理,當兩人到樓上之後,該名記者已經消失無蹤。
  警衛表示,陳幸妤單身一個女子,對方那麼大個子一個男人,半夜在門口等她,陳幸妤害怕是可以理解的。該名警衛還說,這一個星期以來,這個「台灣記者」己經多次犯規,根據美國的規定,所有的採訪拍攝必需在旅館外進行;先前臧國華在旅館大廳拍攝,他己經向臧國華表明這是不可以的,第二次再犯的時候,他跟臧國華說你再犯一次我就要沒收你的拍攝帶,之後才沒有再在大廳拍攝的行為。該名警衛可不可以不要再讓臧國華這個大陸人,一再的讓我覺得身為台灣媒体的一員,好丟臉!」搖著頭向范琪斐說:「 你們『台灣媒體』都是這樣做的嗎?」
  范琪斐也在這篇文章指出,兩年多前臧國華為了拍攝辜仲諒出席艾森豪基金會晚宴的新聞,而混進去會場拍攝,最後讓所有的台灣媒體都無法採訪到新聞。范琪斐質疑:「臧國華如此大動干戈的結果,只拍到一張辜仲諒的名牌…,我只能嘆口氣,顯然臧國華跑新聞的方式,不只是他個人的行為,在中天是可以接受並鼓勵的。」
  范琪斐在文末無奈地表示,我求求你們,中天的諸位大主管們,看來陳幸妤的這趟紐約行除了成為台灣媒體的焦點,也意外地讓中天駐華府記者臧國華成為爭議性人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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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Neo Kang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